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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路服務平台業者的作為義務!

  • 作家相片: 陳建佑律師
    陳建佑律師
  • 2021年4月16日
  • 讀畢需時 1 分鐘

【網路內容服務的平台業者在處理言論議題上的作為義務!】

A公司是網路平台內容服務提供業者,以經營B網站的網站內容為業。有次,民眾C於該網站上發表以指稱民眾D為庸醫、黑心醫生等內容的言論,同時在留言貼文中附有D涉用違法中國植髮筆、僱用密醫而遭逮捕交保的新聞連結。D發現這樣的情事後,告知A公司在B網站上那些C的留言貼文是侵害D名譽的言論,並要求A公司移除在B網站上的C所指述的相關不實言論,但A公司都不予理會。試問:若A公司不移除留言,對D是否應負民事侵權責任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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