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建佑律師
2019年12月11日1 分鐘
更新日期:2021年3月20日
我們已身處在「資訊經濟」時代,因網路科技造成資訊傳播迅速的發展,使「個人資料」被以不同的方式蒐集、儲存、組合,甚至用以預測個人的行為模式、政治態度或消費習慣,作為一個商品、服務或資源。
我們已身處在「大數據」時代,因ICT(資訊通信技術)發達,透過各處電子端末裝置或機器,大量蒐集「個人資料」,依運算做快速的分析與處理,且將其結果運用在產業創新、行銷或廣告等方面。
但個人資料的範圍,真的如大海一般寬廣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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