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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傳統隱私權蛻變為數位自主權

作家相片: 陳建佑律師陳建佑律師

台灣的立委諸公有鑑於數位生活已成為民眾生活的延伸,認為人民的數位權利(digital rights)是政府應積極保障之權利,且人民在數位虛擬環境中仍應享有憲法保障之自由,以及避免受不當侵害權利的保障,因此曾擬具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增訂第13條條文草案的「數位自主權」。這個權利的概念是怎麼演變來的?與傳統典型的隱私權又有何不同呢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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