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前言]
美國政府近來試圖監管加密貨幣的產業與市場,舉以太坊為例,若將以太幣視為「證券」,則由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(SEC)納管;若將以太幣視為「商品」,則由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(CFTC)納管。後者涉及DAO形式的監管爭議案例,筆者會另外撰文說明;本篇就前者以太坊的司法管轄權做介紹,因為這與網路的刑事管轄權相關,不論這網路是指Web2.0或3.0皆然。
[案例]
美國SEC在2022年9月19日針對加密貨幣投資研究公司Token Metrics創辦人Ian Balina提起訴訟,其指控被告違反「聯邦證券法」,認為其在2018年未針對提供和銷售Sparkster平台代幣「SPRK」向SEC提交註冊聲明,且不適用註冊豁免,也涉嫌在該平台上宣傳SPRK代幣ICO時,未披露自己獲得發行方的報酬。也就是SEC認為被告發行ICO的代幣就是「證券」,但卻未做登記而有刑事責任,所以提起訴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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