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建佑律師
2020年10月31日1 分鐘
更新日期:2021年4月24日
【大數據時代下的資料數據,在法制上應如何看待與處理?】
每個人使用後的數位足跡,都被拿去利用,轉換成利潤分配,難道當事人不會覺得很奇怪或不舒服嗎?還是覺得說無所謂?只要方便就好,至於使用後的數據或個資被整個產業鍊甚至世界拿去利用都沒差?
【訂閱看全文】
https://bit.ly/2Qt7Czl